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月14日晚间,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登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公告。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审议通过了议案,全体董事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归属感,公司为员工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购房借款,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借款对象不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美登科技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拟以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总额不超过600万元的购房借款,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约定的主要内容:
1、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借款对象: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关联方;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自员工收到借款之日起算,具体期限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4、借款用途:用于员工在工作地购买首套自住房;
5、还款方式:由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借款协议》确定。
公司将与借款人签署《借款协议》,明确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借款人在承诺的服务期满前离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被辞退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签或被解雇等情形,离职结算时,对于应付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应优先偿还借款;剩余未还清的借款,应当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前30日内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37.6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员工借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制度> 的议案》,全体董事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归属感,公司为员工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购房借款,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借款对象不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美登科技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9亿元,同比增长32.55%;归母净利润为3122.26万元,同比下降3.5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866.27万元,同比增长5.34%;基本每股收益0.80元。
根据三季报,美登科技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655.21万元,同比增长29.53%,环比下降2.15%;归母净利润1103.76万元,同比下降0.59%,环比增长11.73%;扣非净利润1034.52万元,同比增长3.10%,环比增长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