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5
目 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7 页
关于烟台金泰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437 号
烟台金泰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烟台金泰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美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2022 年度以及 2023年 1-6 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泰美林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泰美林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泰美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泰美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泰美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泰美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烟台金泰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项 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807.8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3,937.87 -18,918.84
合 计 -3,937.87 -15,111.01
(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 2023 年 1-6 月
项 目 金额 列报项目 说明
科技创新发展专项 根据烟台市科学技术局烟科〔2023〕19 号
资金 500,000.00 其他收益 文件
合 计 500,000.00
2. 2022 年度
项 目 金额 列报项目 说明
创新型开发区建设 根据烟台黄渤海新区经发科创局烟黄新
扶持资金 608,800.00 其他收益 经发科创财函〔2022〕780 号等文件
根据烟台市科学技术信息学会烟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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