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国海证券
关于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
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其他 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股票挂牌的 否
决定未提出复核申请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正大”)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3〕16 号,因中新正大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之情形,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新正大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中新正大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中新正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中新正大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5 月 9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
中新正大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新正”。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中新正大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3〕16 号,且中新正大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公司联系人:黎晓辉 联系电话:13507736888
券商联系人:马镇镇 联系电话:13811476595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注意相关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国海证券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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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