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9
国海证券
关于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
分决定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对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黎晓辉出具《关于给予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6 号),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显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黎晓辉存在如下违规事实:
2021 年 3 月 10 日,中新正大将 3 亿元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至广西
东海阁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广西东海阁实业有限公司是持有中新正大11.53%股份的广西横县鸿兴矿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中新正大的关联方。
2021 年半年报显示,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中新正大 3 亿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但 3 亿元募集资金实际已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划出公司,中新正大半年报披露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货币资金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2021 年,中新正大存在两起重大仲裁事项,分别为柳州盛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柳州沃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新正大、实际控制人黎晓辉、股东广西中新时代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累计涉及金额 73,711,048.52 元,占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63.58%,中新正大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及执行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挂牌公司仍未披露相关公告。
2022 年 1 月,中新正大、实际控制人黎晓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
消费人员。截止目前,挂牌公司未披露相关公告。
此外,中新正大未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及主办券商开展相关核查,未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挂牌公司中新正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2020 年)》)第四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第四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四条、第五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条的规定。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黎晓辉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第三条、《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第三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中新正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给予挂牌公司中新正大、黎晓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被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黎晓辉被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以邮件方式将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至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并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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