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9
国海证券
关于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被 否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2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广
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显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正大”)存在如下违规事实:
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中新正大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
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中新正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形。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 号)
国海证券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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