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18
国海证券
关于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其他(未披露《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否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信息披露 其他(未披露《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否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信息披露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公司未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挂牌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主办券商应当每年就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挂牌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正大”) 董事会应在披露2021年半年度及2021年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但公司一直未履行披露义务。
二、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下列重大诉讼、仲裁:(一)涉案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主办券商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挂牌公司存在如下未及时披露的诉讼事项: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金额 案件类型
1 广 西 中 新 时 (2022)桂 01 25,019,692.00 执行案件
代 旅 游 投 资 执 2054 号
有限公司、广
西 中 新 正 大
国 际 旅 游 股
份有限公司、
黎 晓 辉 执 行
案件
2 广 西 中 新 时 (2022)桂 01 25,019,692.00 执行案件
代 旅 游 投 资 执 2055 号
有限公司、广
西 中 新 正 大
国 际 旅 游 股
份有限公司、
黎 晓 辉 执 行
案件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形。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可能会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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