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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27
国海证券
关于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
分事先告知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对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黎晓辉出具《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282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中显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黎晓辉存在如下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
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黎晓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拟决定:给予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黎晓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就上述拟采取的纪律处分,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黎晓辉有权在收到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是否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将实施的纪律处分。如将对实施的纪律处分有异议的,应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申辩材料及能够充分有效证明申辩理由的相关证据。逾期不回复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纪律处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被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黎晓辉被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挂牌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
被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以邮件方式将告知书送达至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挂牌公司
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书面回复全国股转公司,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将要实施的纪
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海证券
20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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