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7
国海证券
关于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 否
信联合惩戒对象
2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否
3 公司治理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选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否
责人
4 其他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否
5 其他 公司暂未提供募集资金流水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主办券商在日常督导核查过程中,通过检索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黎晓辉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名称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黎晓辉
执行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 01 民终 3535 号
立案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
案号 (2021)桂 0102 执 431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归还借款
本金 600 万元; 二、责令被申请人向
申请人偿还借款利息 36 万元(利息
计算:1.以 3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月
利率 2%计算,从 2018 年 12 月 26 日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计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止;2.以 3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 2%计算,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计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止)。 三、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
人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358 万元(违
约金计算:1、以 300 万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3 月 27 日起暂计至 2021 年 9
月 8 日,要求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
日止;2、以 300 万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暂计至 2021 年 9 月 8
日,要求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