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8114 证券简称:环海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环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7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环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环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7
福建环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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