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熠:关于补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声明[2022-02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2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8087 证券简称:ST天熠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告。现公司予以补充披露,
详 见 2022 年 6 月 2 日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补发)》(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原定现场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但由于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安排冲突,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更换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对上述工作失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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