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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7 17:27:30 股吧网页版
ST中延股:东吴证券关于中延(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7


东吴证券

关于中延(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中延(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否

处分(除公开谴责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中延(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中延股”或“公司”)因未
能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票因不能按期披露
2021 年半年报将被强制停牌公告》。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东吴证券关于中延(苏州)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9 月 24 日披露了《东吴证券关于中延(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10 月 15 日披露了《东吴证券关于中延(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10 月 29 日披露 《东吴证券关于中延(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因公司财务部门人员流失,财务报表不能编制完成,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2018 年 9 月,赵斌作为 ST 中延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者
签订《股份投资及代持协议》,约定投资者以增资方式向 ST 中延股投资 10 万元人民币,由赵斌代为持有。赵斌私下收取投资款项后,实际并未对公司进行增资。
赵斌的上述行为,导致 ST 中延股股份权属不明晰,构成股份代持违规,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作出对赵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主办券商东吴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赵斌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并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由于 ST 中延股经营困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部门人员流失,仍未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十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披露或改正”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其股票挂牌,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冯翔(已失联);赵斌(股东);姜鑫(高管)
联系电话:0512-65212366;18917181383;18516665119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 ST 中延股的情况,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0512-69336032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赵斌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东吴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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