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5
公告编号: 2021-021
证券代码:838051 证券简称:弘侨生物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322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复牌,并
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弘
侨”。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告编号: 2021-021
主办券商联系人:李一科
联系电话:027-65799819 邮箱:xsbywgl@cjsc.com.cn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 孟庆辉
联系电话:024-25424377 邮箱:22782813@QQ.COM
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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