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8031 证券简称:易安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易安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百二十五条 投资者与公司 第二百二十五条 投资者与公司
之间产生纠纷的,应先自行协商解决, 之间产生纠纷的,应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交证券期货纠纷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依据仲裁协
议或仲裁条款的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 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依据仲裁协议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 或仲裁条款的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讼。 裁或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东
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
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
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
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
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
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
公告编号:2022-014
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
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青岛易安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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