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1
证券代码:838018 证券简称:大可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本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须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1 月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签署、提交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根据需要对有关终止挂牌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4)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代理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5 日;上午 8:30
(三) 登记地点: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 会议费用:参与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二) 会议联系方式:申井玉
联 系 电 话:0451-82265162
联 系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 16 号
邮 政 编 码:150000
传 真:0451-82265162
电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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