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可股份”或“公司”)定向增发股票的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大可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5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1日对公司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9671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银行账户,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哈尔滨银行西城支行 1261524609569466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
有限公司
(二)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000,000.00
2 减:补充流动资金 30,058,078.30
3 加:利息净收入 58,078.30
4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7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17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
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版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公告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大可股份2017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关于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1月27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承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未发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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