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8018 证券简称:大可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9-016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议案经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19-016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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