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公告编号:2018-054
证券代码:838018 证券简称:大可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 召开情况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于2018年9月7日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8年9月19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
(二)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18-054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第五条: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5号楼明月街192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174号火炬物联网大厦314室。 号火炬物联网大厦301-342室。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否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5号楼明月街192号火炬物联网大厦314室。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174号火炬物联网大厦301-342室。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系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实际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告编号:2018-054
四、 备查文件
(一)《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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