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7894 证券简称:祥云飞龙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95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
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祥飞”。
二、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
公告编号:2024-033
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股东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依法保障股东的知情权,依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收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 云 29 破申 2 号),法院已裁定受理大理州工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的重整申请,2024 年 9 月 13 日法院已指定北京
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重整管理人(2024 云 29 破 1 号)。重整程序作为调整
公司经济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能够充分挖掘并提升公司产业价值,并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战略增资帮助公司脱困重生。公司及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有序推进重整工作,制定重整计划,依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管理人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15331677134 15331671054
邮箱:xyflglr@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清红路 246 号
(二) 公司联系人:丁宝寅
联系电话:0872-3120888
邮箱:baoyindingd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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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清红路 246 号
(三) 券商联系人:邵译韬
联系电话:021-52523321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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