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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19
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公司党委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 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unan Coal Industr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1099 号。
第五条 公司官方网站:www.hnmygf.com。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5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以
原煤生产为主,积极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营造主业突出、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煤炭开发相关的技术研发及项目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矿产品销售;煤炭、电力经营的配套服务;能源与环保技术的开发、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煤炭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共发行 205000 万股。
第十七条 自公司提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后,公司发行的股份将依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在公司设立时出资方式、认购的股
份数、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
认购股数 出资
发起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总额(元) (万股) 比例 出资时间
非货币财产 1,558,681,828.43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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