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5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7881 证券简称:览众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深圳市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市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3.3148%股份的股东刘建宁书面提交
的《深圳市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在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一:《深圳市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议案内容: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1,322,000 股,拟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3,396,6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使本次权益分派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主管机关报审权益分派的材料;
(2)权益分派涉及的其他事宜。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刘建宁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刘建宁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深圳市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深圳市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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