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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5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7857 证券简称:ST 鑫贞德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1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田保忠 董监高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未于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田保忠对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报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于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田保忠对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报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局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田保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1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2 号
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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