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7857 证券简称:鑫贞德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2)第01220679号)。
一、审计报告中导致会计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十条之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是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判断其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对该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1-017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主要原因:
1、在建工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八)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鑫贞德公司在建工
程期末余额 11,764.26 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期初余额 6,995.99 万元,2021 年新增
在建工程 8,268.27 万元,因特大暴雨灾害在建工程-非常损失 3,500 万元。
我们针对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了付款流水、发票、合同并现场盘点,因公司本期新增在建工程后附发票仅 71 万元,鑫贞德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在建工程相关的工程监理、阶段性验收等施工过程资料,我们未能获取在建工程入账计量是否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因特大暴雨灾害导致在建工程倒塌计提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3,500 万元是否充分、合理、准确。
2、收入成本
2021 年度,鑫贞德公司确认种植产品和养殖产品收入共计 8,602.25 万元。我
们检查了销售合同(含框架协议)、出库单、送货单、销售发票,并对主要客户进行了访谈,存在部分送货单记录数量、单价、金额与销售发票不一致的情况,同时,我们未能实现对销售客户穿透检查的程序,公司未能就上述事项提供合理性解释。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收入的发生以及准确性。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产品系消耗性生物资产-制造费用余额 1,
651.98 万元,为各月累积形成,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小麦种子 54.28 万元,公司未能提供准确的成品入库及营业成本结转单,我们未能获取消耗性生物资产-制造费用计量是否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消耗性生物资产-制造费用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而无法判断营业成本的发生以及准确性。
3、应付职工薪酬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鑫贞德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 487.27 万元,公
司本期计提 855.10 万元,本期支付 367.83 万元。公司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历史经验预估计提,鑫贞德公司未提供完整的用工人员明细及期间(含劳务派遣)、考
公告编号:2021-017
勤记录等原始业务数据文件,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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