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30 20:57:41 股吧网页版
鑫贞德: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7857 证券简称:鑫贞德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2)第01220679号)。
一、审计报告中导致会计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十条之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是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判断其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对该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1-017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主要原因:

1、在建工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八)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鑫贞德公司在建工
程期末余额 11,764.26 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期初余额 6,995.99 万元,2021 年新增
在建工程 8,268.27 万元,因特大暴雨灾害在建工程-非常损失 3,500 万元。

我们针对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了付款流水、发票、合同并现场盘点,因公司本期新增在建工程后附发票仅 71 万元,鑫贞德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在建工程相关的工程监理、阶段性验收等施工过程资料,我们未能获取在建工程入账计量是否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因特大暴雨灾害导致在建工程倒塌计提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3,500 万元是否充分、合理、准确。

2、收入成本

2021 年度,鑫贞德公司确认种植产品和养殖产品收入共计 8,602.25 万元。我
们检查了销售合同(含框架协议)、出库单、送货单、销售发票,并对主要客户进行了访谈,存在部分送货单记录数量、单价、金额与销售发票不一致的情况,同时,我们未能实现对销售客户穿透检查的程序,公司未能就上述事项提供合理性解释。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收入的发生以及准确性。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产品系消耗性生物资产-制造费用余额 1,
651.98 万元,为各月累积形成,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小麦种子 54.28 万元,公司未能提供准确的成品入库及营业成本结转单,我们未能获取消耗性生物资产-制造费用计量是否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消耗性生物资产-制造费用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而无法判断营业成本的发生以及准确性。

3、应付职工薪酬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鑫贞德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 487.27 万元,公
司本期计提 855.10 万元,本期支付 367.83 万元。公司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历史经验预估计提,鑫贞德公司未提供完整的用工人员明细及期间(含劳务派遣)、考

公告编号:2021-017

勤记录等原始业务数据文件,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