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31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7841 证券简称:同力智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武汉同力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同力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具体如下: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异议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0
公告编号:2021-016
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请求期限内,与公司书面联系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异议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数量上限
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对象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回购请求期限及回购完成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 30 个转让日止。
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或寄送至公司(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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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五、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异议股东发送回购请求的联系地址
1、联系人:刘新杰
2、联系电话:027-87873926
3、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205 号
4、邮箱地址为:liuxinjie404@126.com
七、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特此公告!
武汉同力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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