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7774 证券简称:珠江文体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如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对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审议批准公司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的方案;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制定的章程修正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境外投资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企业年金方案;
(十九)审议批准公司以下管理事项:
1.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2.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转让;
3.单项投资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或年度投资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上
的股权投资(含购买企业股权和新设立企业);
4.单项投资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或年度投资总额在 300 万元以
上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投资;
5.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
6.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金额在 1500 万元以上;
7.债券、股票、基金、外汇投资;
8.资产转让及投资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9.年度借款预算外向银行、所投资企业外的企业、非控股的所投资企业的借入;
10.对外捐赠事项。
(二十)审议批准公司财务资助事项;
(二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二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控股企业涉及中国驰名商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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