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7758 证券简称:宏天信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华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120026),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具
体详见: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19。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26/1706271128_001559.pdf。
公告编号:2024-025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需更新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财务资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
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
已于2024年3月29日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公司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0811 号),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审核的申请。2024 年 6 月 21 日,北京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恢复审核申请。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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