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0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7728 证券简称:奥海文化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青岛盛世奥海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勇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关联担保。
公司拟申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为准),借款期限壹年。关联方韩勇及配偶陈海华为本次借款提供额度为 2,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法
定代表人韩勇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 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韩勇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1-027
姓名:韩勇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 247 号 4 号楼 402 户
关联关系:韩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 自然人
姓名:陈海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青山路 601 号 17 号楼 2 单元 101 户
关联关系:韩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韩勇与陈海华系夫妻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定价事宜,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坏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 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期限壹年,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勇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本次融资提供额度 2,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资金安排,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坏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27
《青岛盛世奥海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盛世奥海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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