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7701 证券简称:融成智造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融成智能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长春融成智能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后,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融成智能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裴红、吴明宇、刘国君
公告编号:2024-019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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