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东莞证券
关于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审核 2023 年度报告,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是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其他 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1,732,966.62 元,实收股本为 24,233,6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 2023 年发生净亏损金额
为-1,596.53 万元,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
-263.01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披露《2023 年度报告》,其 2023 年度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从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
称前将加注 ST 标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
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从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公
司证券简称前将加注 ST 标识。
为应对上述事项,公司拟加大客户开拓力度,提高销售收入;同时,公司将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成本费用控制,提高盈利水平。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东莞证券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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