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3
证券代码:837687 证券简称:草都牧草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草都数字(张北)草牧业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500 万股未实缴部分的股权,以 0.00 元价格转让给内蒙古红珊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由内蒙古红珊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所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草都数字(张北)草牧业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0%的股权,丧失对其的控制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2.3 条规定:“挂牌公司根据《重组办法》第二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计算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时,前述挂牌公司净资产额不应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公司经审计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 516,068,379.98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21,275,741.86 元。2022 年末子公司草都数字(张北)草牧业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6,080,700.48元,净资产为 15,165,733.67 元,子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占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分别为 5.05%和 4.72%。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比例标准,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故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草都数字(张北)草牧业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500
万股未实缴部分的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需报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股东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红珊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 3 号楼 507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 3 号楼 507
注册资本:20,000,000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土地整治服务;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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