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0
公告编号:2021-027
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
第 9 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2021]1241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公司股票恢复交易期间,
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元枫”,证券代码仍为“837671”,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军
公告编号:2021-027
联系电话:13905538245
联系邮箱:2589957258@qq.com
特此公告!
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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