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4
安信证券
关于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作为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枫管道”或“公司”)的主办券商,负责为元枫管道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双方对每年的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鉴于元枫管道累计四年未按约定向安信证券支付督导费用,经安信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安信证券决定单方解除双方签署的《推
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向公司发送《关于单方解除持续
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安信证券已提醒元枫管道收到《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后及时披露该事项。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安信证券已向公司发送三次《催告函》,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2021 年 2
月 19 日、2021 年 3 月 25 日在全国股转公司网站发布《关于安徽元枫管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元枫管道尚未向安信证券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如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无异议,元枫管道与主办券商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元枫管道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