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证券代码:837654 证券简称:文昌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
购股票并注销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四章“定向回购”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
(一)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发行对象对标的资产有业绩承诺,因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回购发行对象所持股份;
(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形。
相关回购条款是指在已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中载明的
触发回购情形的相关条款。”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批
准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2,962,965 股,发行对象为与公司有劳务或劳动关系的在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共计 25 名自然人,发行价格为 3.85 元/股。本次全体发行对象自愿承诺,其认购股票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 60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根据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3),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及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人类型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徐骏 核心员工 1,422,200.00 5,475,470.00 现金
2 李献清 实际控制人、在册 537,265.00 2,068,470.25 现金
股东、董事长、总
经理
3 张桢林 董事、副总经理、 118,500.00 456,225.00 现金
核心员工
4 吴维 副总经理 59,200.00 227,920.00 现金
5 梁合意 董事、副总经理 59,200.00 227,920.00 现金
6 李双清 董事、副总经理 59,200.00 227,920.00 现金
7 梁玉霞 董事会秘书 59,200.00 227,920.00 现金
8 李 梨 财务总监 59,200.00 227,920.00 现金
9 易新恒 核心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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