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7641 证券简称:新业电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苏州新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苏州新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 年12 月 17日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12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4.0654%股份的股东钟秋明书面提交
的《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等 8 项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12 月 17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适应业务扩展的需要,增加子公司流动资金,保障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全资子公司苏州法密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综合授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2、 《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针对以上授信额度的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贾小晶及其配偶为此授信提供最高额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针对以上授信额度的使用,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提供
公告编号:2024-040
最高额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适应业务扩展的需要,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保障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4、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针对以上授信额度的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贾小晶及其配偶提供最高额3,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针对以上授信额度的使用,全资子公司江苏钧瓷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提供最高额 3,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关于子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适应业务扩展的需要,增加子公司流动资金,保障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全资子公司苏州法密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综合授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6、 《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申请交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针对以上授信额度的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贾小晶及其配偶为此授信提供最高额 1,1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针对以上授信额度的使用,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提供最高额 1,1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 《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适应业务扩展的需要,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保障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公司计划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综合授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8、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交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针对以上授信额度的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贾小晶及其配偶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6,6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针对以上授信额度的使用,全资子公司苏州法密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6,6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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