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永道”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信永道(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100.00 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165.00万股,合计发行 1,2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30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6,122,465.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184,534.0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74 号)及《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5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7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和 2023 年 8 月 9 日分批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9,045.40 8,065.59
2 数字智治一体化平台项目 3,872.32 3,452.86
合计 12,917.72 11,518.45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计划对深圳服务机构进行规模升级,同时拟在济南、杭州、武汉、昆明等地设立新的服务机构,通过租赁场地、购置行业内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引进相关技术人员及开发人员,提高公司在华南、华北、西北、西南及华东等地区内的客户服务能力,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
数字智治一体化平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数据中台建设及数据应用系统等三大平台系统,帮助政府及银行建设和具备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能力。一是通过标准规范体系的建立规范指导客户针对信息数据整合从设计、建设、运营、服务及应用全过程域的共性问题;二是实现从大数据汇聚、治理、计算、开发、共享到数据资产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系统落地;三是实现数据资产与数据价值的多样化挖掘,以输出反哺业务场景实现智能化等服务升级,进而提升组织治理能力、业务创新能力等。
(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入进度 剩余募集资金
号 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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