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袁建国 董燕赵新宙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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