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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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3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4
二、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4三、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
股平台的意见 ...... 7
四、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8
五、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8
六、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9
七、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0
八、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专项核查结论...... 11
释义
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申请人、发行人、公众公司、 指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汉瑞森
股东大会 指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
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确定对象修订稿)》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江苏兰创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权登记日 指 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规
定的股权登记日
现有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的全体在册股东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9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作为苏州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东吴证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业务规则》、《发行规则》、《发行指南》等有关规定,对汉瑞森本次股票发行履行了尽职调查职责,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根据《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应当持申请文件向全国股转系统申报,中国证监会基于全国股转系统的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
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
公司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规定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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