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7558 证券简称:宏辉石油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东宏辉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宏辉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郑建
丰、余晓琛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
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或依据公司章程行使权利时应采取一致行动。若双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按照约定的意见进行表决。协议自签署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期满,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
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股东郑建丰、余晓琛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续签
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协议签署双方持股情况
郑建丰持有公司股份 30,511,000 股,占总股本 41.31%;余晓琛
持有公司股份 10,996,000 股,占总股本 14.89%。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1,50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6.20%。
公告编号:2024-018
二、协议主要内容
1 一致行动安排
1.1 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共同行使股东权利,保持一致行动,前述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b)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c)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d)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报告;
e)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f)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g)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h)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i)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j) 对公司发行债券或上市作出决议;
k) 修改公司章程;
l)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 双方同时作为公司的董事,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承诺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应当确保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
1.3 双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之前,特别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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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权、表决权,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双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
2 一致行动安排的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第 1 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安排”将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三、 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挺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一致行动协议》
广东宏辉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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