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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08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7511 证券简称:艾利艾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艾利艾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营房中街 3 号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9 年起,已连续多年为我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为
公告编号:2024-010
确保公司的审计独立性,根据审慎原则,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辛勤付出表示诚挚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市西城区北营房中街 3 号大会议室现场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艾利艾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艾利艾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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