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2-12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向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坤
科技”或“公司”)发送了[2018]第 012 号问询函,现回复如下:
1.除已披露的对外担保外,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若有,请详细说明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债务人、债权人、担保债权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责任履行情况 ,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是否依据章程规定进行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根据已搜集到的法院寄送过来的资料,除已披露的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但公司无法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明鹏是否还存在其他的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公司作为担保方导致的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2. 除已披露的诉讼之外,公司是否还涉及其他诉讼、仲裁;若有,请详细
说明各项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告方信息、诉讼起因、涉诉金额、目前的进展情况等。
回复:
除谯晓琼、邝志明的诉讼外,公司还涉及的其他诉讼如下,具体如下:
序号 案由 案件编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审理情况 涉案金额
(元)
智坤科技、郭明
民间借 (2018)粤 鹏、陈婉静、高志 已开庭审
1 贷纠纷 0307 民初 李玲君 贝、深圳市爱屋智 理 2,821,940
14052 号 能设备有限公司、
万宝林
(2018)粤 和华信达(北
2 买卖合 0305 民初 京)数据系统 智坤科技 已开庭 377,827
同纠纷 15270 号 有限责任公
司
合计 3,199,767
序号 1 所列案情如下: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与李玲君签订借款合同,
约定借款人民币 400 万元,期限 60 天,郭明鹏、陈婉静、高志贝、万宝林和深圳市爱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智能”)分别与出借人李玲君签订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李玲君通过银行转账提供了上述借款。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以借据的方式确认拖欠李玲君本金 2,821,940 元并约定
30 天后偿还。30 天借款期限到期后,智坤科技未还款。2018 年 8 月 13 日,李
玲君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18 年 9 月 7 日,深圳市
龙岗区人民法院向智坤科技发出了《举证通知书》,并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开庭
审理。
序号 2 所列案情如下:智坤科技与和华信达(北京)数据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和华信达”)于 2016 年 12 月签订一个购销合同,并在 2016 年
12 月签订购销合同的基础上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增加签订合同变更协议、2017
年 7 月 10 日增加签订补充协议一、2017 年 10 月签订补充协议三。上述合同总
金额为 627,395 元,和华信达于 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全部供货到智坤科
技,并且双方签署了到货验收报告单,截至 2018 年 7 月 6 日,公司剩余 377,827
元未支付给和华信达。和华信达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递
交了《民事起诉状》,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进行立案并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此外,公司还涉及其他买卖合同纠纷及劳动合同纠纷,但因公司未收到法院寄送的相关材料,无法证实具体案情。
3.公司多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后,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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