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2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7500 证券简称:方金影视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事项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未能按照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15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40 号)。
二、申请复核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
公告编号:2021-024
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
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方影”。
三、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指定的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陈俊永
联系方式:13716395031
券商指定的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 李莉
联系方式: 010-68573137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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