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奇智奇才在线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金元证券作为江苏奇智奇才在线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ST 奇智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金元证券”)担任公司的持续
督导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金元证券已向 ST 奇智提供 2016 年 5 月
至今的持续督导服务,但ST奇智未根据持续督导协议向金元证券支付2020年度、2021 年度的持续督导费用。主办券商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督导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解除督导指
南》”)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向 ST 奇智发出第一次书面缴款催告文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向 ST 奇智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文件,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向 ST
奇智发出第三次书面催告文件,ST 奇智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ST 奇智 2020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实施细则》。ST 奇智存在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金元证券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向 ST 奇智发出第一次书面缴款催告文件,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向 ST 奇智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文件,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向 ST 奇智发出第三次书面催告文件。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 ST 奇智在金元证券履行完毕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金元证券将根据《督导指引》及《解除督导指南》的相关规定单方解除与 ST 奇智的持续督导协议。
若 ST 奇智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无法消除,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若 ST 奇智在主办券商根据《督导指引》及《解除督导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完催收程序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若 ST 奇智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无法消除,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并注意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金元证券与 ST 奇智签订的相关持续督导协议;
2、催告函及快递发送记录。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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