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8
大地能源
NEEQ : 837466
金大地新能源(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1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1、2021 年 4 月 1 日偿还交通银行贷款 1000 万元。
2、2021 年 6 月 18 日王安民董事长当选为天津市河西区天塔街商会会长。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19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22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24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12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安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建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建山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的收入分为建设工程、销售安装、供热制冷、咨询维护,
营改增以后,收入均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之前建设工程的委托
方有开发商和市供热办,其中为开发商提供建设劳务需要向开
发商开发票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为市供热办提供的
建设劳务没有开具发票,公司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津政
税收缴纳风险 发[2012]3 号)规定,在与市供热办合作的建设项目中,将收取
的市供热办支付的供热工程建设费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缴
纳营业税及附加税,但公司未取得当地税务局的书面同意,并
且也没有找到相关税法的直接免税规定,所以公司与市供热办
的建设项目没有缴纳营业税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继续贯彻合法合规经营,依法依规纳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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