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12 17:03:30 股吧网页版
盛视天橙:关于对外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2



证券代码:837461 证券简称:盛视天橙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盛视天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盛视天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维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维迈建筑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经过双方协商拟成交价格确定为 1,617,885.2 元人民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上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 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9,842,052.8 元,期末

净资产为 1,690,774.2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 2,482,334.1 元,净资产为 1,617,885.2 元,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分别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5.22%、 16.44%、20.32%。标的公司净资产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95.69%。本次股权成交价格为 1,617,885.2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6.44%。公司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

外投资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建筑、装饰、装修业。商业视频制作做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短视频近年更是发展迅速,“视频+”也渗透到各个领域,也包括最近逐步兴起的文化艺术场馆、数字互动展陈、数字城市书房、数字城市会客厅等网红空间的打造。本次公司收购的,主要是从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层面考虑,也是公司涉足新的拓展领域的重要布局。

收购维迈建筑科技(山东)有公司,正是向着打造各类网红空间转型,通过视频制作技术与数字互动的融合,通过好的艺术设计赋能,打造年轻人喜爱的新的网红空间,包括带有数字属性的各类城市书房、城市会客厅、数字互动展陈、文化艺术场馆等,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此举不仅有助于原有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还能实现财务增长。这一综合性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需求,有望为公

司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名称:维迈建筑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崖社区春阳路北、锦盛三路西、龙游路东

国创中心双创园 1-1 期 2 号楼 4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