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7
关于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锦精密”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通锦精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8日和2018年7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6.00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2018年9月18日,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苏亚苏验【2018】19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1,200.00万元。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8年10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433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2021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和2021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5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98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7.30万元。
2021年6月16日,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苏验【2021】20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537.30万元。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21年6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527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投资者缴入的投资款12,000,000.00元,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苏州浒关开发区支行,账号:32250110072300000203,该账户为存放此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公司于2018年 9月1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华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依据公司的股票发行方案,该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新厂房智能装配展厅的建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募集资金尚有余额635,256.41元,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利息收入的净额 11,117,037.18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82,962.82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47,706.41
其中:智能装配展厅改造支出 249,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 720.00
收到利息收入总额 2,013.59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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