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公告编号:2024-079
证券代码:837422 证券简称:塞北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公告编号:2024-079
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翟俊龙、赵子义
2024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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