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9
东方投行
关于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投行作为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主动终止挂牌申请被驳回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关于不予同意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189 号)。2018 年 6
月 29 日,全国股转公司受理了 ST 以太的终止挂牌申请。截至目前,由于 ST 以
太仍未完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细则》)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经多次沟通反馈和监管提示,相关问题未能解决,ST 以太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已无法推进。
根据《终止挂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不同意 ST 以太的终止挂牌申请。同时要求 ST 以太继续遵守挂牌公司相关规则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此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缴纳终止挂牌申请受理期间的挂牌年费。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挂牌的申请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因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不予同意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
东方投行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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