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4
东方投行
关于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投行作为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2 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 规定,主办券商东方投行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的报告》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东方投行和 ST 以 太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同意东方投行单方解除与 ST 以太的持续督
导协议,相关协议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 条之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 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因此,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 ST 以太无其他主
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
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东方投行和 ST 以太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
议的函》,同意东方投行单方解除与 ST 以太的持续督导协议,相关协议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解除。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 ST 以太无其他主办券商
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其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ST 以太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将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关注相关风险并督促 ST 以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东方投行和 ST 以太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东方投行
2021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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