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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8
东方投行
关于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投行作为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否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通知,主办券商对 ST 以太 2020 年年报披露情况进行沟通,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基本停滞,人员流失严重,ST 以太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0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如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由于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年度报告,ST 以太及相关责任
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截止目前,ST以太未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后续定期报告。
2018 年 6 月,ST 以太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挂牌等相关议案,2018 年 6 月 29 日向全国股转公
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同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终止挂牌受理通知书。由于异议股东,相关摘牌事宜仍处于审核中。
截至目前,ST 以太尚处于停牌状态。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 ST 以太的持续督
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ST 以太预计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方投行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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