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837291 证券简称:汉盛海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
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上述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
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自然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八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
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出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偶发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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