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7283 证券简称:联创信安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联创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为现场投标提供相应的议案、表决票等相关文件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283 联创信安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 7 号院 1 号楼 7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北京联创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摘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并
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3753 号。
(二)审议《2022 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2022 年年度报告》
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北京联创信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1)和《北京联创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2)。
(三)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联创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北京联创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按照可持
续经营及扭亏为盈、开源节流原则,在考虑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公司内部研究讨论,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本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后确认,本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3,853.54 万元。
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9.81 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083.35 万元。
董事会决定 2022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依据《北京联创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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